为规范自行车骑游俱乐部自行车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公共自行车租用信用保障体系,促进延庆自行车休闲骑行系统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服务公约,由租车服务双方共同遵守。
1、本《服务公约》由自行车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提出,租车者在租车前应认真阅读,一旦租车行为成立,本《服务公约》对租用双方具有约束力。
2、租车服务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3、俱乐部设置标志和形象统一、停车和租用设施完备的自行车租赁服务站,为租车者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安全性能优良的骑行自行车。租车者必须符合本公司所规定的租用条件。
4、租车服务时间为8∶30时~17∶30时(具体见各服务点公布的服务时间表)。
5、租车者可按照《延庆自行车租赁服务须知》等,办理租车服务手续,租用车辆。
6、俱乐部设置咨询服务热线69149599,为租车者提供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分布信息,处理租车中的应急事项。延庆旅游局咨询中心81191011受理其投诉监督。
7、租车者租车时应认真对所租自行车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各部件的完整有效,熟悉自行车的性能和安全装置。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8、租车者在骑行时,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延庆自行车安全骑行要则》,服从交警的指挥和处理。
9、租车者应爱护车辆,文明骑行。遇自行车丢失,应及时报失,并按相关标准赔偿。
10、租车者应养成“随用随租,用后速还”的习惯,所租用的公共自行车必须在当天各服务点营业时间内归还。
11、租车者不得利用公共自行车从事违法活动,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租车者承担。
12、俱乐部所有自行车已向保险公司投保骑车者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对租车者原因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本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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