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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11家旅游企业获第二批“延庆区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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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延庆区旅游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第二批“延庆区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名单,包括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等2家旅游景区、四时春饭店等4家旅游饭店、旧县镇等4个乡镇、夏都春之旅旅行社1家旅行社,共计11家试点单位通过评估验收,最终获得“延庆区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此次终期评估由县旅游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档案、实地查看、审核通报四个评估程序,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基本要求、国行地标的更新情况、企业标准的实施完善、标准化实施效果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至此,我县共有53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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